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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狄更斯文学作品中看维多利亚时代英国司法

发布时间:2014-04-04 11:23:42           责任编辑:管理员           点击次数:5583

从狄更斯文学作品中看维多利亚时代英国司法



武汉枫叶国际学校 G12---饶君晨



  狄更斯所处的时代是英国最伟大的时代亦是矛盾最尖锐的时代。维多利亚时代的大不列颠,虽有在全世界处处可见猎猎作响的米字旗和日不落帝国强大的舰队,但是强大的国力并不能化解国内不同阶层之间尖锐的矛盾。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近代司法制度的逐渐完善为西方民主社会奠定了基础,因此对司法制度的批判成为狄更斯的文学作品中极为常见的话题。幼时父亲入负债人监狱的经历给狄更斯留下了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影响,因此不论对于监狱制度的批判还是司法制度的指责都带有先入为主的偏见,有时甚至出现十分荒唐的谬误。1844年狄更斯因《圣诞颂歌》被盗版,将一家书商告上法庭后,除了搭进700英镑的诉讼费,狄更斯并没能打赢这场官司。1846年10月狄更斯给好友约翰·福斯特的信中写到:“我宁可吃个大亏,也比吃法律更大的亏要好,我永远忘不了上次《圣诞颂歌》事件给我带来的焦虑,花了那么多钱,最终只落个不公下场。就算官司打赢了,除了一堆困扰我什么也得不到。”



  法律的傲慢致使了文学的偏见,法律成为狄更斯作品中涉及最多的话题,狄更斯觉得“法律的傲慢与粗暴,已经令人恼怒到忍无可忍的地步了。”因此1853年当狄更斯最富盛名的作品《荒凉山庄》问世,它对大法官法院和那里的诉讼程序进行了猛烈抨击。在序言中,狄更斯专门提到了两个真实案件,一起审了20多年,诉讼费高达7万英镑,查明的事实却和开审时差不多。另一起则从18世纪拖到19世纪中叶,仍悬而未决,在狄更斯看来巨额诉讼费都滚进法院和律师的腰包。而故事的主线 “贾迪思诉贾迪思案”正是这样无比拖沓案件的真实写照。狄更斯认为“英国法律的一条重要原则是:为打官司而打官司,即使牺牲当事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但这种观点在今天看来是过于偏颇的。



  狄更斯对大法官法院的批判引起的社会反响,使很多人认为正是狄更斯而促发了司法改革。大法官丹宁勋爵甚至认为狄更斯对司法改革的贡献远超过吉米.边沁。但事实是这部小说对社会改革的影响被远远高估。后世研究者指出尽管大法官法院存在各式弊端,但《荒凉山庄》连载前改革措施已经启动。由此看来小说反映的情况实际上并不符合司法现实。



  美国学者彼得·盖伊认为狄更斯过于脆弱敏感的性格使他第一次打官司的不愉快经历,在通过文学想象力的不断渲染后成了成更大的伤害,并在《荒凉山庄》中栩栩如生地予以展现,因为小说本身便是“发泄一股可爱而优雅的怨气”。



  狄更斯早年的法律生涯使他无比热衷法律题材。1827年狄更斯成为查尔斯.莫洛伊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助理。但事实上,狄更斯仅仅是一个打杂者与速记员。狄更斯毕竟没受过专业的法律教育,速记员生涯也不能赋予他系统的法律知识。他的作品尽管热衷法律但常识性错误却比比皆是。格斯特法官在《狄更斯陛笔下的法律与法律人》一书中就调侃过狄更斯的谬误,狄更斯对于许多法律条文的描述甚至是出于自己的想象力。



  尽管狄更斯对法律存在这样那样的偏见,但不可否认的是狄更斯对法律下的众生百态的描绘是形象而精确的。也许不甚精确但无疑是一部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百科全书。狄更斯受限于他的专业知识使他无法专注于这一条或那一条法律条文的精确描述。因此狄更斯会更专注于法律对人的影响,狄更斯凭借他对法律精确的文字描述,也为后人研究维多利亚时代英国法庭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第一手资料。



  法律的傲慢致使了文学的偏见构筑了狄更斯迷人的作品,而狄更斯那股优雅而可爱的怨气更使得他的作品充满了经久不散的吸引力。